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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門出手!明年起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
昨天(11月25日),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國家發改委、海關總署聯合發布關于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明確,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禁止我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
生態環境部停止受理和審批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的申請;2020年已發放的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應當在證書載明的2020年有效期內使用,逾期自行失效。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內單位產生的未復運出境的固體廢物,按照國內固體廢物相關規定進行管理。需出區進行貯存、利用或者處置的,應向所在地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地方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海關不再驗核相關批件。
編輯:王亦凡
關鍵詞:固體 廢物 進口